公司注冊時常見的問題分析解答24
發表時間:2020-11-06 17:06 問:公司變更名稱和地址,大致需要做什么準備工作? 答:首先要想好新的公司名稱,做名稱變更申請,變更注冊地址,需要全體股東簽字確認變更公司名稱和地址。工商局審核,審核成功發執照。 問: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中的銷售額是含稅還是不含稅? 答: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中的銷售額為不含稅銷售額,具體換算方法為: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這里特別注意,一是計算銷售額是否超標時,要加上免稅銷售額,如某納稅人連續十二個月累計含稅銷售額50萬,免稅銷售額40萬,這時候該納稅人連續十二個月銷售額=50÷(1+3%)+40。 問:公司股權變更(股權轉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企業申請登記授權委托書原件(可在申請書內填寫);(2)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3)受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要復核原件);由財稅公司代辦的,此外提交財稅公司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本公司公章,并標注“與原件一致”);(4)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的,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5)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和程序提交的決議或決定(原件);(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簽署);(7)股東的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要復核原件);(8)股權轉讓協議書(原件1份,涉及到國有產權的,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是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9)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原件;(10)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權一定要報經審批遞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